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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三)
2020-11-24 17:32:26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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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操作与控制
第7.0.1条采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和预制灭火装置的防护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的灵敏度宜采用一级。

第7.0.2条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设置在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装置应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在自动控制程序中,应安排0~30s可调的延迟喷射的环节。延迟时间的设置,应根据人员安全尽快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为0s。在灭火设计浓度大于9%的防护区,应增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有人进入防护区时,将灭火系统转换到手动控制位;当人离开时,恢复到自动控制位。.

第7.0.3条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并且,其操作方式应经两步完成。

第7.0.4条:灭火系统与预制灭火装置的操作与控制,应包括对需联动的开口封闭装置、通风机和防火阀等设备的操作与控制。设有消防控制中心的场所,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动作信息,应传送给消防控制中心。这些信息包括火灾信息捕获灭火动作、手动与自动转换和系统故障等。
第7.0.5条:灭火系统和预制灭火装置的供电,应符合现行国家防火标准的规定:采用气动力源时应保证系统操作和控制需要的压力和气量。
8安全要求
第8.0.1条防护区应有足够宽的疏散通道和出口,保证人员在30S内能散出防护区。
第8.0.2条:经常有人工作的防护区,当人员不能在30S内撤出时,防护区七氟丙烷的灭火设计浓度必须不大与9%。
第8.0.3条:防护区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警器。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的门灯,以及防护区采用了七氟丙烷保护的标志牌。喷放门灯指示,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手动去除。
第8.0.4条:防护区的i ]应向外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疏散出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第8.0.5条: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
第8.0.6条:地下 储瓶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设下部直通室外。
第8.0.7条:凡经过有 爆炸危险的场所的管网系统,应设防静电接地。.
第8.0.8条:设有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宜配置空气或氧气呼吸器。
附录A可燃物的七氟丙烷HFC -227ea灭火浓度与惰化浓度


          可燃物的七氟丙烷HFC- -227ea 灭火浓度附表A-1

可燃物

灭火浓度%

可燃物

灭火浓度%

丙酮

6.8

JP-4

6.6

乙腈

3.7

JP-5

6.6

AV汽油

6.7

甲烷

6.2

丁醇

7.1

甲醇

10.2

丁基醋酸脂

6.6

甲乙酮

6.7

环戍酮

6.7

甲基异丁酮

6.6

2号柴油

6.7

吗啉

7.3

乙烷

7.5

硝基甲烷

10.1

乙醇

8.1

丙烷

6.3

乙基醋酸脂

5.6

prolidine

7.0

乙二醇

7.8

四氢呋喃

7.2

汽油(无铅,7.8%乙醇)

6.5

甲苯

5.8

庚烷

5.8

变压器油

6.9

1号水力流体

5.8

涡轮液压油

5.1

异丙醇

7.3

二甲苯

5.3


A
类危险物表面火灾的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浓度附表A-2

火灾

灭火浓度%

A类危险物表面火灾

5.8

 

可燃物的七氟丙烷HFC-227ea惰化浓度附表A-3

可燃物

灭火浓度%

1-丁烷

11.3

1-氯-1.1-二氟乙烷

2.6

1.1-二氟乙烷

8.6

二氯甲烷

3.5

乙烯氧化物

13.6

甲烷

8.0

戊烷

11.6

丙烷

11.6


附录B海拔高度修正系数


海拔高度修正系数附表B

海拔高度

修正系数

-1000

1.130

0

1.000

1000

0.885

1500

0.830

2000

0.785

2500

0.735

3000

0.690

3500

0.650

4000

0.610

4500

0.565


附录c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C.0.1条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作如下规定,以便执行时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第C.0.2条条文中规定应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