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GG

banner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新宝GG > 新闻资讯 > 消防知识

消防设施用具的报废年限
2021-08-03 17:49:25 2160

分享: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应急照明控制器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

2)蓄电池的使用年限不超过四年,达到使用年限时应报废。没有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现表面严重变形、锈蚀、漏液等情况时,也应报废。

3)照明灯具的使用年限不超过四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1)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设备的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达到使用年限的产品应报废。报废应按照GB29837的规定执行

消防专用电话系统

消防专用电话系统设备的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达到使用年限的产品应报废。报废应 按照GB29837的规定执行。

消防.jpg

防火分隔设施

1)防火门监控器、门磁开关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若继续使用应每年按GB29364的相关规定进行功能试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电动闭门器、电磁释放器使用寿命不超过2万次,达到使用寿命应报废;若继续使用应每年按GB29364的相关规定连接防火门监控器进行功能试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可燃气体探测火警系统

1)居住建筑内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年限为五年,商业和工业场所内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年限为3年,超过使用年限应报废。

2)紧急切断装置使用年限为十年,超过使用年限应报废。

以上就是对于消防设施用具的报废年限的相关介绍。

注:此内容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交流。

更多关于消防灭火系统的资讯,请详询15366056040.com,热线电话:020-8168-3136